Thursday, June 12, 2008

天生勞碌命

在台灣本土軟體公司工作過的都知道,八九點下班是正常的,趕專案時程的時候,熬夜坐通宵都是家常便飯。

本來以為在美國公司上班,應該可以過著朝九晚五的正常生活,沒想到,竟被挑到全公司最硬的一個部門,每天的事情也是忙到七點才下班,今天更慘,為了趕在明天下班前送出Project Scope Document,硬是留到九點多才下班,我只是實習生耶!難道我真的是天生勞碌命?

沒力聊這幾天的實習心得了,睡覺去比較重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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